2022年3月1日,山东济南章丘区检察院披露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滕某驾驶吊车在章丘某驾校院内吊运预制板,由于吊车吊臂过高,碰到了高压线,导致张某某死亡,另一工人被电击重伤。滕某最终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起诉。

案件细节
案发当日,滕某与张某某等人在章丘区某驾校院内运输预制板。
下午14时30分许,滕某驾驶六轮车拉动简易吊车作业时,未仔细观察院内情况,简易吊车臂过高,触碰到院内高压线。
正在扶着简易吊车的张某某触电而亡,另一工人遭电击损伤。
经鉴定张某某符合电击死亡,受伤工人为重伤二级。
案发后滕某经电话传唤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滕某与张某某家属达成谅解协议。
检察机关认为,滕某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重伤,情节较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滕某有期徒刑一年,可以适用缓刑。
吊车作业时碰到高压线导致事故发生,社会上此类事件层出不穷,我们应该反思,为何三令五申的强调安全无小事,要求施工必须遵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今天,依旧有人抱有侥幸心理,忽略安全问题。
要特别注意的是35千伏及以上的输电线路都是裸导线,不是触碰到才会触电,是靠近安全距离以内即有可能会放电,引起触电!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里也有明确规定,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作业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或活动。
安全警醒
高高伸出的吊车吊臂,碰到高压线,就成了导致人员伤亡的“大杀器”,这确实是一起令人不寒而栗的事故。一切事故,起因都是些微小事。稍微不注意,稍微疏忽,就会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安全无小事,警钟需长鸣。希望大家能始终牢记安全第一的准则,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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