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实际,现就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伊宁市辖区。
二、涉及车辆
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车辆(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起重机、牵引车,农用机械: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
三、禁行区域
1、220线(金陵岗亭路口-南环路路口)以西
2、南环路全线以北
3、滨河大道全线以北
4、墩买里大街(西环路路口-西安南路)以北
5、西安南路(墩买里大街-河北路)以东
6、河北路(西安南路-新村路)以北
7、新村路(河北路路口-宁远路)以东
8、道北路全线以东,以南
9、X701县道(道北路-达达木图大桥)以东
10、皇渠(达达木图大桥-胜利北路)以南
11、胜利北路(潘津高速出口-学府路)以西
12、学府路(胜利北路-兴业路)以南
13、兴业路全线以西
以上道路围合区域(低排区)内,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车辆(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起重机、牵引车,农用机械: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通行。
四、管控要求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起重机、牵引车等)轮式车辆可在上述线路行驶,不得驶入围合区域(低排区)。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起重机、牵引车等)履带式等工程机械车辆不得在辖区任何道路上行驶。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起重机、牵引车等)需在禁行区域内作业的提前到交警大队进行申请,并以平板车托运的形式进入作业区域,严禁在禁行区域道路内行驶。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9月15日
来源:伊宁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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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樱桃 编审:其其 总编辑:马超
来源:伊犁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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