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宁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车辆禁行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道路实际,现就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伊宁市辖区。

二、涉及车辆

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车辆(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起重机、牵引车,农用机械: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

三、禁行区域

1、220线(金陵岗亭路口-南环路路口)以西

2、南环路全线以北

3、滨河大道全线以北

4、墩买里大街(西环路路口-西安南路)以北

5、西安南路(墩买里大街-河北路)以东

6、河北路(西安南路-新村路)以北

7、新村路(河北路路口-宁远路)以东

8、道北路全线以东,以南

9、X701县道(道北路-达达木图大桥)以东

10、皇渠(达达木图大桥-胜利北路)以南

11、胜利北路(潘津高速出口-学府路)以西

12、学府路(胜利北路-兴业路)以南

13、兴业路全线以西

以上道路围合区域(低排区)内,禁止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车辆(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起重机、牵引车,农用机械:大中小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通行。

四、管控要求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起重机、牵引车等)轮式车辆可在上述线路行驶,不得驶入围合区域(低排区)。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起重机、牵引车等)履带式等工程机械车辆不得在辖区任何道路上行驶。

(三)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车辆(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起重机、牵引车等)需在禁行区域内作业的提前到交警大队进行申请,并以平板车托运的形式进入作业区域,严禁在禁行区域道路内行驶。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伊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9月15日

来源:伊宁市公安局

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及时处理

编辑:小樱桃 编审:其其 总编辑:马超

来源:伊犁我的家

声明:本站部分文章及图片转载于互联网,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站任何资料有侵权请您尽早请联系jinwei@zod.com.cn进行处理,非常感谢!

(0)
吊车汇的头像吊车汇
铝合金无尘室轻型悬臂吊
上一篇 2020年8月16日 下午3:45
下一篇 2020年8月16日 下午5:59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