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天天讲
第007期(总0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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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篇-07:起重机金属结构的修复与报废规定
一、条文解读
今日讲《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总则 3.9金属结构的修复及报废
3.9金属结构的修复及报废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3.9.1主要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废。
条文详解:(1)起重机主要受力构件有哪些?对于桥架型起重机,主要包括(根据起重机的类型,并不是所有起重机都有)主梁、端梁、支腿、小车架等.对于臂架型起重机,主要有臂架系统、人字架、转台、底盘油缸支腿等。起重机机械主要受力机构包括了起升机构、运行小车、主梁等部分。不同的起重机各部分的受力情况也有所不同。
(2)整体稳定性是一个非常晦涩的概念,钢结构的整体稳定性需要经过复杂的计算才能判定,需要考虑各种缺陷时的临界应力、残余应力等。本条在实际工程中,全凭经验。
3.9.2主要受力构件发生腐蚀时,应进行检查和测量。当主要受力构件断面腐蚀达设计厚度的1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条文详解:(1)依据日本机械学会 1963 年对桥吊制定的标准;标准中规定“假定受力构件为局部腐蚀,则厚度减少 10%时,一般说仍然有安全裕度,但非设计者本人较难确切掌握作用于构件的应力种类状况,因此,为安全起见取为断面腐蚀达原厚度的 10%”。另外,日本《起重机轨道保养标准》中规定,“钢结构腐蚀修补极限为板厚的 10%”。
(2)其实本条在使用过程中,在我国实际评估时不易操作。

3.9.3主要受力构件产生裂纹时,应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阻止措施,并采取加强或改变应力分布措施,或停止使用。
条文详解:(1)一旦起重机出现裂痕,对于起重机的后期使用是有比较大的影响的。更加强调日常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起重机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产生裂痕,一定要注意平时的维护以及保养,才能确保起重机能够长时间的使用。一旦出现裂纹,先鉴别一下裂纹出现的原因。观察裂纹本身的状态,然后进行必要的有针对性的显微组织分析,微区成分分析。
(2)修复方法一般都是选择有资质的单位,焊工施焊,修复焊接需要有方案,包括焊接工艺等方面经过论证。

3.9.4主要受力构件因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地安全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条文详解:(1)塑性变形是一种不可自行恢复的变形。工程材料及构件受载超过弹性变形范围之后将发生永久的变形,即卸除载荷后将出现不可恢复的变形,或称残余变形,这就是塑性变形。
(2)塑性变形已经达到不能安全运行,也就说明运行过程中经常出现故障,或者运行时出现异常,都属于不能安全运行,自然要修复,修复不了就报废。不能带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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