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违章指挥,作业人员盲目起吊!一起物体打击事故致4人死亡!谁之过?

来源:潍坊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13日,潍坊市青州经济开发区山东通用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 物体打击事故,造成 4人死亡公司副总违章指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人上岗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调查发现,通用起重机公司原安装岗位人员张某新、周某泉于2019年10月转岗为铆焊车间起重机械作业人员,2人均 未进行转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临时雇佣人员武某芹、李某花、王某英、张某美 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由副总曹某伟直接安排上岗作业。

事故直接原因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确认起吊载荷质心,起升系挂位置不合适,在未采取任何防止载荷与其他障碍物刮碰措施的情况下 盲目起吊,导致其它6根立柱依次倾倒,致使4名涂漆作业人员死亡。

副总违章指挥,作业人员盲目起吊!一起物体打击事故致4人死亡!谁之过?

▲事故部位静态剖面图

事故间接原因

通用起重机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车间现场管理混乱。通用起重机公司生产现场物料堆放杂乱拥挤, 每根侧立的立柱间隔仅约1m,小于立柱侧立高度1.535m,安全距离不足,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劳动组织不合理,张某新、周某泉均站在立柱中部开始起吊作业,站位不当,吊运作业时 未按规定要求与附近作业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2)培训教育不到位。未对4名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进行转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也 未对临时雇佣的4名人员武某芹、李某花、王某英、张某美 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就直接安排上岗作业。

(3)非法生产特种设备。通用起重机公司法律意识淡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到期后未按规定停止生产,至事故发生前非法生产起重机械12台。

处理意见

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张某新, 起重机械遥控操作人员, 未按规定确认起吊载荷质心,起升系挂位置不合适, 在未采取任何防止载荷与其他障碍物刮碰措施的情况下 盲目起吊,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5月16日,被青州市公安局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周某泉, 起重机械司索作业人员, 未按规定确认起吊载荷质心,起升系挂位置不合适, 在未采取任何防止载荷与其他障碍物刮碰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起吊,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5月16日,被青州市公安局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高某山,通用起重机公司 铆焊车间主任,车间现场管理混乱,物料堆放杂乱拥挤, 立柱安全距离不足,且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劳动组织不合理,培训教育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2020年5月16日,被青州市公安局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曹某伟,通用起重机公司 副总经理,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指导整改不力, 违章指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人上岗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2020年5月16日,被青州市公安局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黄某高,通用起重机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未履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2020年5月16日,被青州市公安局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副总经理违章指挥,

作业人员盲目起吊,

临时工未培训就上岗!

结果4人死亡

谁之过?

附调查报告全文:

来源:建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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