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起重机械安全使用,根据上级部署安排,牟平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起重机械“双限位”装置安装情况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2021年5月1日以来新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要求按规定同时安装两种不同形式的高度限位装置。同时,要求2022年3月31日前,对在用桥式、门式起重机加装一套不同于原配置形式的高度限位装置,确保设备满足“双限位”装置的要求。
截至目前,共检查起重机械使用单位59家,检查新投入使用的起重机械115台,均已安装“双限位”装置。
来源:青州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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