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司注意到有媒体在网络上发布报道称公司员工向某环卫处长行贿,此描述与事实不符。现声明如下:
1、我司于2017年5月21日与外部投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了公司主营环卫机械的全资子公司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产业公司”)控股权。环境产业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召开了股东大会,重新选举了董事会,变更了《公司章程》。自此,我司不再承担环境产业公司的经营管理责任。报道所称行贿事项与我司无关。
2、报道所称“中联重科天津区域销售经理杨某”属于环境产业公司员工,不属于我司员工。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2日
来源:中联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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