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重机司机“十不吊”
起重机司机在工作中遇到以下10种情况时,不能进行起吊作业:
1、超载或起吊物重量不清。
2、指挥信号不清或多人指挥。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
4、起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
5、起吊物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
6、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件。
7、工作场地光线暗淡,无法看清场地情况和指挥信号。
8、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垫。
9、歪拉斜吊重物。
10、易燃易爆物品。
来源:《工伤预防之基础知识》
1、起重搬运工在作业前应认真检查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作业。
2、作业时应做到轻装轻卸,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3、用机动车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超高、超长、超宽装运时,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采取可靠的措施和设置明显标识。车辆行驶时,物件和栏板之间不准站人。
4、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旁不准站人。
5、装运易燃、爆炸性危险货物时,严禁烟火,并必须轻搬轻放,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车厢内不准坐人,不准在车厢顶上或车底下休息。
6、装卸、搬运粉状物料及有毒物品时,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来源:长江日报
来源:看荆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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