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前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等部件要求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予排除。
二、a.工作中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检查制动器性能,确认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b.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玲报警。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2.起重机行驶在视线不清楚通过时,要连续鸣玲报警。3.起重机行驶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c.操作运行中应按统一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
d.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e.起重机大、小车在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变换大、小车运动方向时,必须将手柄置于“零位”时机构完全停止运转后方能反向开车。
f.不准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严禁在有负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制动器。
g.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制度”“两不撞” “三不伤害”。
k.如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原因并及时排除。
三、工作后1.将吊钩升高至一定高度,大、小车停靠在指定位置,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起重机,正确使用起重机的方法切断电源。2.进行日常维护保养。3.做好相记录。
来源:瓶盖事业部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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