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起重伤害”事故?
Ⅰ 试 题
在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考试题中,有一个多选题如下:
【题干】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起重伤害是其中一类,下列伤害中,属于起重伤害的是( )。
A.起重机电线老化,造成的触电伤害
B.员工在起重机操作室不慎坠落造成的伤害
C.起重机吊物坠落造成的伤害
D.起重机由于地基不稳倾覆造成的伤害
E.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员工从高处坠落造成的伤害
答案有人选BCDE,还有人选ACDE【参考答案】CE。
为什么?
Ⅱ注安教材中的起重伤害
1、标准中的起重伤害
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中的起重伤害为第4类:起重伤害。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等)物体打击和触电事故的危险。
2、危险因素事故类型选择原则
由于一些事故类型涉及到的危险因素多个,原则上应当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进行分类,其中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是事故分类的关键应当优先考虑,否则致害物、伤害方式就缺乏意义。
在20类伤害中,涉及到起因物有车辆、机械、起重机械、火药、瓦斯、锅炉和容器等,原则上涉及到伤害类型的事故应首先以起因物为主引起的伤害来确定伤害类型,如最终虽表现为物体打击、触电等致人伤害,涉及到由起因物引起的伤害均应以起因为伤害来确定伤害类型。在起因物中,起因物越具体的应该优先选择具体的起因物,如车辆、机械可能包含起重机械和移动式起重机械等起重机械,所以起重机械较车辆和机械更为具体,因而在机械伤害时应优先选择起重机械。
3、答题选择
在注安考试中,其中,三科的内容涉及到起重伤害,一是在《安全管理》第四章安全评价中,二是在《安全技术》的第一章机械安全技术中,以及第三章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再就是在《事故案例分析》中。
在《安全生产技术》第三章中,起重伤害为重物失落、挤伤、坠落、触电、机体毁坏事故等五类。
重物失落:吊载、吊具等生物从空中附落,造成人身伤亡与设备损坏的事故,包括脱绳事故、胶钩事故、断绳事故与吊钩断裂事故;
挤伤事故:作业人员被告挤压在两个物体间造成挤伤、压伤、击伤的人身事故。包括,一是吊具或吊载与地面间的挤伤,机体与建筑物间的挤伤,机体回转挤伤,翻转作业的挤伤;
坠落事故:人从起重机体等高空处坠落至地面的摔伤事故,也包括工具、零部件从高空坠落,使地面人员受伤的事故。包括:从机体上滑落、机体撞击坠落、轿箱坠落摔伤、维修零件坠落摔伤、振动工具零件坠落砸伤、制动下滑坠落。
触电事故:从事起重机操作和维护个人员,因角电而导致的事故。包括室内和室内外触电事故;
机体毁坏事故:起重机超载失稳等产生结构断裂、倾翻等事故,包括,断臂事故、倾翻事故、机体摔伤事故和相互撞毁事故。
试题中的问题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中,起重伤害有哪些选项?(第4类:起重伤害。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等)物体打击和触电事故的危险。)
由上可见,五个选项都可选,但本题是多选题,试题不是所有选项都正确,多选、错选不得分,又本题的题干比较模糊,为考试得分保守起见,只好建议选项CE。
Ⅲ 相关链接
起重伤害涉及面较广,可能涉及到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和坍塌。判断起重伤害时注意例外情况:
1、物体打击所指“重力或其他外力”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的危险。
2、车辆伤害所指“厂内机动车辆”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事故的危险。
3、机械伤害所指“机械设备”不包括厂内、外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各类机械伤害危险。
4、触电不包括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触电事故的危险。
5、高处坠落不包括触电坠落和行驶车辆、起重机坠落的危险。
6、坍塌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碰撞或爆破引起的坍塌。
(图片源自网络)
2018年9月3日星期一
来源:一石安全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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