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严管工地流动式起重机械!必须进场查验/作业前验收/作业时旁站!

微信平台导读:11月19日,长沙市安监站发布《通知》,对流动式起重机械进行严管。

11月19日,长沙市安监站发布《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对流动式起重机械(包括汽车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等)进行严管。主要内容如下:

1、进场必须查验。不能提供审查资料的设备严禁入场。

2、作业前必须检查验收。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吊装作业。

3、作业时,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带班生产,总承包、监理单位必须旁站监督。

4、监理单位发现安全隐患的,要责令责任单位暂停作业,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质安监督机构和建设单位报告。

文件原文

关于加强建设工地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

市站各监督科,各区、县(市)、园区质安站,在长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流动式起重机械(包括汽车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等)流动性强、使用分散、管理难度比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加强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范流动式起重机械使用,预防流动式起重机械事故,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全市建设工地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进场查验制度

流动式起重机械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使用单位必须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报告登记,并提交下列资料报监理单位审核。

1.设备出厂合格证、行驶证。

2.产品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

3.操作作业人员资格证书(1台设备最低配置:1名司机、1名信号司索工)。

4.维护保养记录。

5.其它(《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等)

总承包单位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查,填写《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场验收表》(详见附件1), 报监理单位审核,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的设备严禁入场

二、实行作业前检查验收制度

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场后进行作业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对设备及作业人员相关证照进行现场核查并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检查验收,填写《流动式起重机械使用验收表》(详见附件2),未进行使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进行吊装作业,验收主要包括:

1.流动式起重机械是否已进行进场查验,履带式起重机还应核查组装完成后的特种设备检验报告。

2.作业前应注意支腿是否全部伸出;支撑地面承载力是否符合验算要求;支撑垫层是否规范。

3.起重司机、信号司索工的 特种作业操作证是否符合要求,人证是否相符,使用单位、总承包单位是否已进行 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

4.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水平仪、制动器等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

5.吊索、吊具是否完好,吊钩防脱绳装置是否失效。

6.流动式起重机械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坡度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7.流动式起重机械是否与沟渠、基坑、边坡、高压线保持 安全距离。

8.流动式起重机械作业现场是否设置 警戒区域(警戒区域必须大于起重机械倾覆时可能的影响范围),警戒区域严禁非起重机械操作人员进入,是否设专人监护。

9.起重吊装作业是否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审核、论证;遇夜间作业、多机抬吊作业等时,应在吊装方案中明确安全措施。

三、实行作业旁站监督制度

流动式起重机械进行作业时,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带班生产,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旁站监督。

四、切实加强使用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流动式起重机械不是使用单位自有设备的,使用单位和产权(租赁)单位需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

2.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听音乐、玩手机等违章作业。指挥人员必须配备指挥工具(对讲机、口哨、红旗等),佩戴红色袖章。起吊过程中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时,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停止作业,待排除故障和异常因素后方可再行作业。

3.建设单位应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进场查验、作业前检查验收、作业旁站等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4.监理单位应认真做好设备、人员、方案的审核查验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进行巡查旁站,发现流动式起重机械使用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令责任单位暂停作业,限期整改,责任单位拒不暂停作业或未按要求整改的, 应及时向质安监督机构和建设单位报告。

5.产权或使用单位应按要求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流动式起重机械性能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制定流动式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场前的查验和进场后的核对工作,落实作业前检查验收制度以及使用过程中的巡视和旁站监督制度,认真组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指定专人管理,严格落实好对起重吊装作业方案的编制、审批以及落实执行的工作要求。

五、加大监督力度

各质安监督机构须高度重视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对流动式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着力整治安全隐患,保障流动式起重机械使用安全,推动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各质安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流动式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力度,采取 上报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不良行为记录、公开曝光等措施严厉打击流动式起重机械违法违规行为。

附件:1.流动式起重机械进场验收表

2.流动式起重机械使用验收表

2019年11月13日

【申明】文章来源:长沙市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站。

来源:建基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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