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应急管理厅 塔吊在线整理

2020年7月5日16时许,淮南市凤台县凤台经济开发区凤凰湖片区双创产业园项目C区6号楼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59.1万元。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调查,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在顶升横梁北侧的轴头未完全放置在踏步半圆弧内10,未使用顶升横梁防脱销装置的情况下,进行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致使位于顶升横梁北侧的轴头从踏步半圆弧边缘处滑脱,造成塔式起重机上部荷载(含塔式起重机平衡臂、回转总成、塔顶、起重臂、套架等)由顶升横梁南侧一端承担而失稳,顶升油缸无着力点,导致塔式起重机上部荷载(含塔式起重机平衡臂、回转总成、塔顶、起重臂、套架等)连同顶升套架顺着塔身标准节坠落 1 米左右,与第 9塔身节上部剧烈撞击,引发塔式起重机倒塌。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1.项目各参建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受其委托的凤台凤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能对建设工程进行有效安全管理,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未对分包单位蚌埠天筑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凤台分公司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进行有效管理。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监理工作流于形式。未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相关要求,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专项巡视检查。蚌埠天筑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凤台分公司疏于管理,对凤台分公司私自开展塔式起重机安装作业行为失管。蚌埠天筑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凤台分在塔式起重机安装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事故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即开工建设的行为监管不到位,对辖区建筑工地起重机械安全监管不到位。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于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未主动开展巡查、检查。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日常巡查检查工作存在盲区和漏洞。凤台县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对辖区相关部门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不力。
三、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1 人)
陈西堆,蚌埠天筑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凤台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分公司全面工作。安全意识淡薄,在未进行安全教训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组织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人员从事塔式起重机顶升作业,在施工单位安全员要求停止顶升作业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从事顶升作业,导致事故发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员(1 人)
闫徐涛,安徽四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凤台经济开发区凤凰湖片区双创产业园项目部安全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被凤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三)对事故相关单位的8名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相关政府、部门(单位)、施工单位等12名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和组织处理;
(四)对事故相关4家责任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责成凤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凤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凤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安徽凤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凤台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成凤台县人民政府向淮南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因直接违规操作责任工人已经死亡,无法追究刑责,本案例仅仅安徽四建安全员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刑事拘留,为什么只是抓了安全员?安全员在达到塔吊顶升现场后,发现现场情况违规,随即要求安装人员停止作业,但是轻信顶升过程停止作业更加危险的答复,没有继续制止施工,且没有将现场情况向工地领导汇报!
这个案例,安全员没有汇报现场情况成了追刑的关键点,真的只是简单的安全员“背锅”吗?安全管理重于泰山,容不得半点疏忽、侥幸,墨菲定律告诉我们,你越认为不会发生的事,就越可能发生!既然在安全员这个岗位上,不但要求专业知识过硬,还要充分了解行业内的“游戏规则”!
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做到了哪些?没做到哪些?在本次事故到底该承担哪些责任?还是需要依据现场实际情况来定!如果安全员向项目经理汇报情况了,而项目经理没有制止继续安装顶升,那可能就是另一个局面了!
这个案例值得我们每个人研读,有兴趣的同行可以详读下方完整调查报告!欢迎留言讨论!
来源:塔吊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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