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洛阳起重机厂有限公司 债权项目之上交所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关于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获得有关政府补助、财政贴息和转让债权事宜的问 询函》(上证公函【2017】0002 号)已收悉,本公司作为承做本次债权转让项目评估机构, 根据贵所的要求,本公司在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对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1、请公司说明债权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以资产原值转让予控股股东 的原因。请补充披露以两种评估方法对该笔债权资产进行评估的结果,列明各 项重要评估假设和参数,补充披露评估计算过程,并说明选用成本法的原因和 合理性。请评估师发表意见。 回复: (1)转让原因: 近年来,本公司向起重机公司催要债权,由于起重机公司的前身曾经由洛玻 集团托管,起重机公司以洛玻集团没有处理完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拖延付款时 间。所以,通过债权转让,有利于本公司盘活资产,提高现有资产质量,增加现 金流。 另一方面,鉴于起重机公司需要洛玻集团配合处理离退休职工的社会福利等 历史遗留问题,同时洛玻集团对起重机公司也享有其它债权,故将上述债权转让, 由洛玻集团集中清欠,有利于提高清欠力度和清欠效果,节约清欠成本,实现双 方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成本法评估,没有采用其它方法进行评估。 (3)本次采用的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①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 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 本的前提假设。 ②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 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 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 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③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 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 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4)评估计算过程以及评估所采用的参数 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确定采用成本 法,并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和偿债情况进行分析,从而确定拟转让债权的评估价值。 根据委估债权的价值并结合起重机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债务人具备全 部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减值。委估债权的评估值为 993.00 万元。计算分析 过程如下: 本次对于债权的评估通过两个方面来分析: 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分析 根据委托方及债务人所提供的资料,债务人近年来的经营状况如下所示: 洛阳起重机厂有限公司 2013 年—2016 年 11 月经营数据表 单位:人民币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70,766,476.29 211,865,633.13 218,938,286.43 221,097,024.57 负债总额 100,528,375.09 139,328,452.13 142,050,918.77 141,102,420.47 净资产 70,238,101.20 72,537,181.00 76,887,367.66 79,994,604.10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66,604,051.80 65,371,460.31 71,323,079.04 27,511,724.13 利润总额 5,682,433. 21 5,014,223.09 5,067,783.90 3,611,422.20 净利润 4,247,612.00 3,816,916.34 4,147,920.39 2,824,760.40 从以上的经营数据可以看出,债务企业发展是平稳的,净资产是充裕的。企 业无论在评估基准日的资产结构和资产质量还是近年来的经营情况和盈利状况, 都具备到期偿债的能力。 2)债务单位偿债能力分析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偿还到期债务(包括本息)的能力,评估人员分别从短期 偿债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两方面对起重机公司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①短期偿债能力:短期偿债能力强弱程度在于企业的流动资产能否对到期的 流动负债及时足额偿还,它是衡量企业当前的财务实力,特别是流动资产变现能 力的重要标志。 速动比率是指企业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速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 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项等。它是用来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 可以立即变现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 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洛阳起重机厂有限公司近三年速动比率如下: 序 历史数据 通用设备制造业平均 指标年份 号 值(2016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11 月 1 速动比率(%) 78.35 88.87 93.74 82.2 通过速动比率进行分析,除 2014 年的速动比率略低外,其余均高于行业平 均水平。所以企业具备短期偿债能力。 ②长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主要指企业能否按期偿还长期贷款的能力。 其评价指标主要有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 a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是指企业年末的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表示企业总资产中 有多少是通过负债筹集的,该指标是评价企业负债水平的综合指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b 利息保障倍数 利息保障倍数又称已获利息倍数,是指企业生产经营所获得的息税前利润与 利息费用的比率。它是衡量企业支付负债利息能力的指标。企业生产经营所获得 的息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相比,倍数越大,说明企业支付利息费用的能力越强, 债权的安全程度也就越高。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洛阳起重机厂有限公司近三年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如下: 历史数据 通用设备制造 序 指标年份 业平均值 号 2016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1-11 月 1 资产负债率(%) 65.76 64.88 63.82 60 2 利息保障倍数(%) 8.50 4.59 3.71 3.1 通过对债务单位资产负债率和利息保障倍数来看,资产负债率处于行业平均 水平,利息保障倍数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综合来看,洛阳起重机厂有限公司具备 一定长期偿债能力。 结合长短期偿债能力的分析得知,债务单位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委托评估 的债权于评估基准日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非常低。 综上,企业从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两个方面来分析,债务单位具备到期偿债 能力。故委估债权评估值为 993 万元。 (5)选用成本法的原因和合理性 由于本次委估资产为债权单项资产,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对象的特点、价值类 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确定采用成本法并结合企业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分析, 从而确定拟转让债权的评估价值。 无法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的理由: ①由于本次经济行为与所涉及的债权转让的债务人没有直接关系,评估人员 较难对债务企业进行深入了解。无法对债务企业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以及债务企 业未来所面临的风险予以判断。故本次不宜采用收益法对债务企业进行评估从而 确定委估债权的价值。从实际操作看,也很少有采用收益法评估债权的案例。 ②在目前国内相关的资本市场中尚难以找到足够的类似债权的交易案例,因 此不具备使用市场法的必要前提,故评估不适宜采用市场法。 故,综合评估人员所能获得的相关资料以及债务人的配合程度,采用成本法 能够合理反映债权的价值。 我们认为,回复(1)中已客观阐述的本次债权转让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对 于本次债权评估,由于考虑客观条件限制评估中无法采用收益法和市场进行评 估,故本次仅采用了成本法并结合债务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分析,从而确 定拟转让债权的评估价值,合理反映该债权的实际价值,具有合理性。 3、请结合前次资产计提减值情况,说明本次交易评估价值的公允性。请公 司说明该债权的评估价值与资产可回收金额之间的差异及其合理性,详细列明 两者在确定依据、重大参数和假设方面的估计差异及其原因和合理性。以上请 会计师、评估师发表意见。 回复: (1)本次交易评估价值的公允性 ①坏账准备会计政策阐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资产减 值会计政策,减值政策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 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a、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在 500.00 万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 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 提方法 差额确认 b、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除不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经单独测试后 未减值的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划分为若干信用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风险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余额的一定比例 计提坏帐准备。 (1)与生产经营项目有关且期满可以全部收回各种 保证金、押金;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款项,关联方单 位财务状况良好。 (3)其他有确凿证据可以全额收回的款项。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账龄分析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不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0 0 年) 1至2年 30 30 2至3年 50 50 3至4年 100 100 4至5年 100 100 5 年以上 100 100 c、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中预计全部无法收回的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应收关联方的款项也可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按照上述的会计政策对于洛阳起重机厂有限公司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 备,减值准备会计政策的制定是基于谨慎原则的考虑。 ②评估价值 评估价值是通过对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综合分析,客观的反映了债 务人的是否具有到期偿还债务的能力 ③ 评估价值公允性 通过上述的比较,企业计提减值体现了企业是站在债权人的角度,会计处理 是体现其谨慎性的原则。评估价值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客观反映其债务人是否 具有到期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过二者的比较,评估价值更能客观反映债权的价值, 具有公允性。 (2)关于债权的评估价值与资产可回收金额之间差异的合理性分析 ②确定可收回金额所确定的依据、参数 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主要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应收款项按账龄计提坏 账的比例是结合公司自身情况以及同行业的坏账计提比例确定。关于坏账的计提 政策及相关比例已在①中进行相关阐述。企业对于委估债权坏账准备采用账龄分 析法进行计提。根据委估债权所形成时间,按照企业会计政策账龄在 2-3 年按照 50%计提坏账准备,故委估债权所应计提的坏账准备为 496.50 万元。按照企业会 计制度所确定的委估债权的可收回金额为 496.50 万元。可回收金额的确定依据 和参数的确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②评估所确定依据、参数和假设 评估价值的确定主要是依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 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等;评 估假设主要是依据交易假设、公开市场假设和资产持续经营假设;参数主要是采 取由于债务人和相关当事方确认后的债务人的财务经营数据,可比指标的选取主 要是采用《2016 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评估依据、参数以及假设的选取符合评 估准则的要求和评估行业的惯例,具有合理性。 ③委估债权评估值与可收回金额差异的比较及其合理性 本次委估债权账面可收回金额为 496.50 万元,评估后的价值为 993.00 万元, 评估增值 496.50 万元。 差异形成的原因:债权账面可收回金额反映了债权人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其 会计政策对相应的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后的净额。而评估值是根据相关当事方所 提供的资料判断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从而推算出其债权价值。二者从不 同的角度反映了债权的价值,差异是合理的。 我们认为,公司账面计提坏账准备是依据公司的会计政策,主要是从谨慎性 原则考虑,而评估是基于债务人的实际偿还能力进行判断和推算,评估价值更能 客观反映债务人的还款能力,具有公允性,评估结果与债权账面价值的差异是合 理的。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债务人既具备偿债的能力,也具备偿债的意愿,故 评估价值与可收回金额不存在差异是合理的。
来源:自选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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