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1死1伤!江苏一知名船业集团发生起重机倾倒事故,原因竟是……

据扬子江船业微信通报,6月10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船坞边一台45吨门座式起重机在进行吊卸锚链作业时,因违章作业超重起吊,造成门座机倾倒在船坞内正在施工的船舶上,并误伤了船上正在作业的2名员工,造成1死1伤。

吊装作业安全须知,速看!

突发!1死1伤!江苏一知名船业集团发生起重机倾倒事故,原因竟是......

现场视频显示,在一片水域边的造船厂里,一艘船上矗立的朱红色龙门吊轰然倒下,砸落在有一片空地里。现场散落各种铁质零件,多名工人正在营救伤亡人员。

事故现场有工人在对受伤工友进行救助。

事故原因或因超重吊装所致

据澎湃新闻报道,泰兴市委宣传部相关人员称,事发现场只有3名工人在操作起重机,事故发生后造成了一死一伤的后果,并不是传言中所说的多人死亡。事故原因可能是因吊装货物过重所致。

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位于长江之滨的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

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金9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是被称为“造船大王”的任元林,公司主营业务有高性能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的制造、设计、修理,船舶附件制造及钢结构加工。

另据天眼查显示,扬子鑫福造船公司的是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旗下的造船企业,后者是我国目前最大的民营造船厂。

起重机械是一种以间歇作业方式对物料进行起升、下降和水平移动的搬运机械。起重机械的作业通常带有重复循环的性质,一个完整的作业循环一般包括取物、起升、平移、下降、卸载等环节。这些重要环节都存在哪些风险点?如何杜绝意外的发生?来看看这份安全培训须知。

起重机械分类

根据起升机构的活动范围不同,分:1、只有单动作起升机构的起重机械,只能在固定点起降物料或人员,如滑车、葫芦、升降机和电梯等。2、带有运行机构的电葫芦,可以沿一定线路装卸物料。3、起重机则可以在三个坐标的空间搬运物料,又分桥式类和回转类。

相关法规标准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6720-86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GB5082-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有关机械设备的基本安全原理对于起重机械都适用,这些基本原理有:设备本身的制造质量应该良好,材料坚固,具有足够的强度而且没有明显的缺陷。所有的设备都必须经过测试,而且进行例行检查,以保证其完整性。应使用正确设备。

起重机械主要危害类型

1.翻倒:由于基础不牢、超机械工作能力范围运行和运行时碰到障碍物等原因造成;

2.超载:超过工作载荷、超过运行半径等;

3.碰撞:与建筑物、电缆线或其他起重机相撞;

4.基础损坏:设备置放在坑或下水道的上方,支撑架未能伸展,未能支撑于牢固的地面;

5.操作失误:由于视界限制、技能培训不足等造成;

6.负载失落:负载从吊轨或吊索上脱落。

为了防止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应注意以下事项。

1.识别与测试:所有起重机必须经过测试,而厂商需要给出对每一项测试结果的签字证明。测试结果应与使用说明相符,其中必须清楚地注明安全工作载荷。起重机不允许在超过额定载荷的工况下工作。

2.维护:起重机应该进行例行检查,任何缺陷均需立即修复。检查的记录应予以保留。

3.安全措施:为使起重机安全运行,需要考虑如下一系列安全措施。

①载荷显示,有两种类型:

a.载荷—半径显示器;

b.可提供声音及视觉显示警告的自动安全载荷显示器。

②控制:应是“傻瓜”类型的并有明显标志;

③限位器:为了防止钓钩、滑轮组超出行程范围,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限位装置;

④出入:应该为操作员提供安全的出入条件,这种出入条件在维护、测试及应急时也应具备;

⑤操作位置:应该相对于吊钩及载荷有良好的视线,而且便于控制操作;

⑥乘员:在没有批准时,不允许有外人进入操作室,而且禁止在吊臂上有人;

⑦吊臂:吊环、吊索、缆线、螺栓及钩链等都要经过检测,必须是无损的而且安装适当,有明显的标志和安全的工作负载,并且使用适当(不要在有尖、角处或者不正常的角度下使用)。

4.操作区:邻近作业区的危害,包括上方电缆及裸露的动力设施都应该进行识别,将其移开或者加以安全保护。起重机要有牢固的支撑,对于新安装的起重机,其支撑所需要的尺度及强度都应该明确。要检测是否有与其他起重机或建筑物相撞的可能性。

5.操作人员训练: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及加载的工作人员,必须是健康的能适应工作强度要求的人员。作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培训。

厂内机动车辆应该制造良好、没有缺陷,载重量、容量及类型应与用途相适应。车辆所使用的动力的类型应当是经过检查的,因为作业区域的性质可能决定了应当使用某一特定类型的车辆。在不通风的封闭空间内不宜使用内燃发动机的动力车辆,因为要排出有害气体。车辆应加强维护,以免重要部件(如刹车、方向盘及提升部件)发生故障。任何损坏均需报告并及时修复。操作员的头顶上方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应按制造者的要求来使用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附属设备。

可能出现的问题

1.翻倒:提升重物动作太快,超速驾驶,突然剥车,碰撞障碍物,在已有重物时使用前铲,在车辆前部有重载时下斜坡,横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转弯、卸载,在不合适的路面或支撑条件下运行等,都有可能发生翻车。

2.超载:超过车辆的最大载荷。

3.碰撞: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的碰撞。

4.楼板缺陷:楼板不牢固或承载能力不够。在使用车辆时,应查明楼板的承重能力(地面层除外)。

5.载物失落;如果设备不合适,会造成载荷从叉车上滑落的现象。

6.爆炸及燃烧:电缆线短路、油管破裂、粉尘堆积或电池充电时产生氢气等情况下,都有可能导致爆炸及燃烧。运载车辆在运送可燃气体时,本身也有可能成为火源。

7.乘员:在没有乘椅及相应设施时,不应载有乘员。

起重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措施不吊;

10.钢水包过满不吊。

起重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1.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2.整机工作前要调平。

3.风力大于6级应停止工作

4.起重作业时,不要扳动支腿操纵阀手柄。如需要调整支腿,必须将重物放至地面,吊臂位于下前方或下后方,再进行调整。

5.重物作较大时间停止在空中时,驾驶员不许离开操纵室。

6.操作应平衡、和缓、严禁猛拉、猛推、猛操作,严禁带载伸缩。

7.不要用起重机吊拔埋在地下或冻住的物件

8.起升卷扬筒上的钢丝绳圈数,在任何吊重情况下不得小于3圈。

起重作业基本安全规范

1.对重大的起重、吊装项目,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交底后方准施工;

2.起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两台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起吊精密的、不易吊装的大件,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下方或附近工作,必须办理安全施工工作票;

3.起重机械应备有灭火器材,操作室内应铺设绝缘胶垫,严禁积存易燃物;

4.塔吊等高架起重机,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5.起重机工作应有统一的指挥和信号,指挥应用旗和口哨进行,不宜单独使用对讲机指挥联络。指挥人员应由有经验的起重工担任;

6.起重机在开动及起吊中的每个动作前,司机均应发出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区。起吊重物时,任何人不得站在被起吊的重物或吊臂上;

7.起重机严禁同时进行三个动作。当重物接近额定负荷时,每次只许进行一个动作。悬臂式起重机满负荷时,严禁降低起重臂;

8.起重机工作完毕或正在工作中突遇停电,应先将控制器恢复到零位,然后切断电源;

9.遇有大雪、大雾或雷雨时,不得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当场地照明不足时,应停止起重作业;

10.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起重作业;

11.起吊大件时,必须绑牢。吊钩的悬挂点应与吊件的重心在同一铅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在偏位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件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12.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必须起吊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使用钢丝绳的安全规定

1. 钢丝绳在使用中不得超负荷,不应受冲击,在被吊物件棱角处要加以包垫,捆绑时若多点或多圈受力,注意一定要使钢丝绳受力均匀。

2.使用后的钢丝绳应盘绕好,存放在干燥的地方,并定期检查、上油和保养。

3.钢丝绳在机械运转中不要与其它物件摩擦。

4.钢丝绳禁止与带电金属(包括电缆、电焊机线)接触,以免烧断或受热后降低其抗拉强度。如在有电焊线或带电地区工作时,应采取绝缘措施,在接近高温的物件上使用钢丝绳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5. 钢丝绳的连接

(1)用绳卡连接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φ7—16mm钢丝绳,需用绳卡个数3个

φ19—27mm钢丝绳,需用绳卡个数4个

φ28—37mm钢丝绳,需用绳卡个数5个

φ38—45mm钢丝绳,需用绳卡个数6个

同时应保证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

(2)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6倍。

6.多绳股位置无变动,摩损轻微,且无绳股凸起现象的,合用程度为100%,可用于重要场合。

7.有下列现象时,合用程度为75%,可用于一般场合。

(1)各股钢丝绳已有变位、压扁及突出之处,但尚未露出绳芯;

(2)钢丝绳个别部分有锈痕;

(3)股与股之间没有搅乱现象;

(4)没有绳股凸出、磨出鳞片及绳股轻微扭曲等现象;

(5)绳表面上的个别钢丝有尖刺(断丝)时,每米长度内的尖刺数目不多于钢丝总数的3%;

8.有下列现象时,合用程度为50%,可用于次要场合:

(1)钢丝绳表面的尖刺数目,每米长度内不超过钢丝总数的10%;

(2)个别部分有凸出、压扁及绳股变位现象,但合长不超过总长的40%,且未露出绳心;

(3)个别部分有显著锈痕;

(4)个别股与股丝与丝之间有搅乱现象;13.绳股凸出不太显著;

9.报废的判断

(1)整根绳股断裂。

(2)绳的纤维芯破坏或里面钢丝断裂而造成绳径的显著减小时。

(3)外部及内部的磨损及腐蚀,经确认比较严重

(4)绳股及钢丝挤出、压扁、扭结、绳径局部增大或变小,绳芯外露、波浪形以及局部外层钢丝伸长呈笼形等严重变形。

(5)由受损或电弧作用而引起的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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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应急(特别声明:图文来源于网络,图文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构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来源: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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