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平阳县“11.4”施工升降机坠落2人死亡的事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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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平阳县“11.4”施工升降机坠落2人死亡的事故通报

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生态园、高新区、雁荡山)住建(建设)局、市政公用项目建设中心,各有关单位:

2020年11月4日,平阳县鳌江火车站站前区D-3-2-2地块工地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事故。一台施工升降机在下降过程中突然失控,造成升降机内2人死亡,事故的危害性大且社会影响恶劣,现将该起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2020年11月4日上午9点左右,事故工地7号施工升降机(出厂日期为2014年9月)在下降过程中突然失控,施工升降机坠落至地面,造成了包括司机等2人死亡。

二、事故工程的相关企业

该起事故的建设单位为平阳润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江苏华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南京万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机的安拆、维保单位为温州聚海机械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机的生产厂家为平阳县天正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机的产权单位为平阳县赛铭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施工升降机的检测单位为温州安宏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三、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该事故施工升降机右笼在27层下行停层时,突发升降机制动器内端盖和螺栓脱落卡位于制动盘与固定盘之间,造成停层时制动器无法正常闭合,制动力矩大幅降低,吊笼下滑。滑至21层时,达到防坠器动作速度,触发防坠器正常动作制动。因该升降机防坠器齿轮位置的背靠轮采用无外套轮体的纯轴承设计,齿条止挡块与齿条存在13mm间隙,在防坠器动作时冲击力的作用下,背靠轮轴承外圈因韧性不足受撞击碎裂,失去吊笼横向定位作用,吊笼相对于标准节齿条发生10mm左右的偏位。导致已动作制动的防坠器齿轮与齿条失去有效啮合,吊笼制停失败,造成吊笼坠落事故。

经现场勘察调查,初步认定:制动器零件脱落突发卡位故障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升降机背靠轮材质和齿条止挡块与齿条间隙过大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四、责任单位的处理

平阳县住建局要认真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经研究决定,我局对该起事故的责任单位处理如下:对平阳润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对江苏华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核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建议上报予以暂扣;南京万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核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建议上报予以暂扣;对浙江中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对温州聚海机械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并责令企业内部整改,在整改期间智慧住建系统关闭使用,另外,核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并建议上报予以暂扣;对平阳县赛铭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对温州安宏技术检测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报,并建议平阳县住建局将其存在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移交属地相关部门。

五、下一步工作要求

1.采取“三停”措施。全市范围内,由天正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出厂的所有施工升降机一律立即暂停使用;由温州聚海机械有限公司负责维保的所有起重设备一律立即暂停使用;产权单位是平阳县赛铭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的所有施工升降机一律立即暂停使用。在自查排除安全隐患后,再经检测验收合格,并报送属地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各地需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起重设备,严格落实“三停”措施。

2、全面隐患整治。为切实提升我市事故防范能力,全面排查并消除隐患,我局决定立即开展全市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全面落实我局已印发的《关于印发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174号)工作要求及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吸取本次事故教训,突出整治重点,主要包括使用年限超三年的施工升降机的电机刹车装置和防坠器、起重设备的维修保养行为和检测行为、工程处于装修扫尾阶段参建各方的履职情况等。通过本次整治活动,全面排查消除起重设备安全隐患,从严整治我市起重设备市场上存在的违章操作、假维保假检测、陈旧设备“带病”运行等乱象,以进一步规范起重设备秩序。

3、健全管理机制。该事故工地为处于收尾阶段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此次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也暴露出我市建筑起重安全管理工作在设备的退场保养、维护保养、检测验收等方面存在着漏洞和短板,仍须进一步加强。我局将试点开展起重设备特种工工长教育培训工作,实施起重设备工长带班制度;试点实施起重设备安拆企业诚信扣分制度,通过智慧工地考勤系统记录起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情况,对无证上岗、作业无考勤上岗记录、作业人员数量不足等行为予以诚信扣分;加强对起重设备维修保养工作的安全管理,试点实施维保贴标签并上传照片的管理制度,维保时在起重设备的关键部位粘贴标签,并拍照上传到智慧住建系统;加强对起重设备检测委托行为的监管,鼓励项目总承包企业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起重设备检测单位,检测单位由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委托签订检测合同,检测费用由项目总承包企业直接支付给检测单位等。

4、加大宣传教育。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充分意识到建筑起重设备事故可能导致严重后果,事故属地住建局要制作事故警示教育片,并组织召开事故警示现场会,按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加大事故警示宣传教育,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

施工升降机又称建筑用施工电梯

是建筑中经常使用的载来人载货施工机械

施工升降机在工地上通常是配合塔吊使用

一般载重量在1-3吨,运行速度为1-60M/min

施工升降机的种类按起运行方式无对重和有对重两种

按其控源制方式分为手动控制式和自动控制式

按需要还可以添加变频装置和PLC控制模块

另外还可以添加楼层呼叫装置和平层装置

以下是几起典型的施工升降机事故案例

案例一:衡水4.25施工升降机坠落重大事故,11死2重伤

2019年4月25日上午7点20分,衡水市桃城区翡翠华庭在建住宅项目施工升降机发生事故,造成11人死亡、2人重伤。近日,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公布该起事故调查报告,其中安全科长、安全员、监理员被直接逮捕。

案例二:扬州7.2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2人死亡

2019年7月2日下午15时左右,扬州市江都区佳源世纪天城二期B地块21#-32#楼及配电房、设备房、幼儿园项目工程工地,江苏众烨建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的2名工人在对24#楼的27层施工升降机加节过程中,西侧吊笼与标准节突然坠落,导致在笼顶进行加节作业的2名操作工(王某,朱某)突然坠落(坠落高度80米),2人当场死亡。

案例三:天门10.4施工升降机坠落较大事故,3人死亡

2018年10月4日上午10时30分许,天门市北湖轩1号楼工地项目董事长胡某和儿子等3人乘坐施工电梯检查工程质量时,发生施工电梯高空坠落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据悉,发生事故的施工电梯曾由中安检测中心湖北有限公司检测,当时电梯高约40米,经检测是合格的;当年年8月份,受天门市住建委委托,该公司对天门工地上的施工电梯进行巡检,此时该部电梯高度约为80米,经检测也是合格的。

1、安全装置

★施工升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且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

1、施工升降机应配备超载检测装置(起重量限制器)。超载检测应至少在吊笼静止时进行。在吊笼内载荷超过额定载重量10%以上时,超载检测装置(起重量限制器)在吊笼内应给出清晰的信号,并阻止其正常启动。不应设有使用者可取消警告信号的装置。

2、如果动力中断,超载检测装置(起重量限制器)的所有数据和指示刻度应能保留。

★施工升降机应安装渐进式防坠安全器,且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

1、应设有防止吊笼坠落的安全装置。安全装置应为下列类型中的一种:

—-超速安全装置(渐进式防坠安全器),在吊笼超速时动作;

—-破断阀。

2、施工升降机使用期间,每3个月应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额定载重量坠落试验。坠落试验的方法、时间间隔及评定标准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和现行国家标准《施工升降机》GB/T10054的有关要求。

3、检查时应查阅防坠安全器的标定试验报告。

★防坠安全器不得超过有效标定期限使用。

设置要求:

1、防坠安全器只能在有效的标定期限内使用,防坠安全器的有效标定期限不应超过一年。

2、安全器的寿命为五年。

★对重钢丝绳应安装防松绳装置,且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

1、钢丝绳式升降机和对重用的钢丝绳应设有防松绳装置,该装置应有符合要求的松绳开关,并应能中断吊笼的任何运动,直到经专业人员操作后才能恢复吊笼运动。

2、当单根钢丝绳过分拉长或破坏时,电气安全装置应停止升降机的运行。

★施工升降机应安装急停开关,且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1、停机装置(急停开关)应能使升降机(包括动力驱动的门)停机或保持在非工作状态。停机装置(急停开关)应设置在:

a)地面防护围栏外;

b)滑轮间(如果有。滑轮间指仅装设滑轮或限速器和电气设备的房间;

c)吊笼顶,如果吊笼顶可接近;

d)安装/拆卸/维护/检查控制装置中;

e)吊笼内。

2、停机装置(急停开关)应是非自动复位型的。

★施工升降机必须安装吊笼和对重用的缓冲器,且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1、应在吊笼和对重运行通道的最下方安装缓冲器。

2、装有额定载重量的吊笼以大于额定速度0.2m/s的速度作用在缓冲器上时,吊笼的平均减速度应不大于1g,减速度峰值大于2.5g的时间应不大于0.04s;

3、使用液压缓冲器时,应提供检查油位的方法,应由电气安全开关监控液压缓冲器的动作,当液压缓冲器被压缩时,吊笼不能通过正常操作启动。

★SC型施工升降机的吊笼上应安装安全钩。

设置要求:

1、吊笼应具有有效的装置使吊笼在导靴或滚轮失效时仍能保持在导轨上,。

2、SC型施工升降机的吊笼上应安装安全钩。当采用安全钩时,最高一对应处于最低驱动齿轮之下。

2、安全装置

★施工升降机应安装上、下极限开关,且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

1、在行程最上和最下端均应设置一个极限开关,其应能在吊笼与其他机械式停止装置(如缓冲器)接触前切断动力供应,使吊笼停止。

2、极限开关动作后,只有专业人员才能使吊笼恢复运动。

3、极限开关均应由吊笼或其相关部件的运动直接触发。

★施工升降机应安装上限位开关,且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

1、施工升降机应设置上行程(限位)开关。

2、上行程(限位)开关应是自动复位型的。

★施工升降机应安装下限位开关,且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

1、施工升降机应设置下行程(限位)开关。下行程(限位)开关应能使以额定速度运行的吊笼在接触到下极限开关前自动停止。

2、下行程(限位)开关应是自动复位型的。

★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的安全越程应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上行程(限位)开关应能使以额定速度运行的吊笼在接触到上极限开关前自动停止,但不应以触发上行程(限位)开关作为最高层站停靠的通常操作。

★极限开关与上、下限位开关不应共用一个触发元件。

设置要求:

1、极限开关与上、下行程(限位)开关不应共用一个触发元件。

2、极限开关均应由吊笼或其相关部件的运动直接触发。

★吊笼门应安装机电连锁装置,且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

1、吊笼门应配备机械锁以保证正常运行时其不会被打开,除非吊笼底板与层站的距离符合规定时。

2、吊笼门应设有电气安全装置(开关),所有吊笼门都关闭时,吊笼才可以启动或保持运行状态。

★吊笼顶窗应安装电气安全开关,且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

1、吊笼上应至少有一扇门或活板门用做紧急出口。这些门应可在吊笼外不借助钥匙打开,或在吊笼内用特定的钥匙打开。紧急出口可以是吊笼门、吊笼顶活板门或其他紧急逃离门。

2、紧急出口门的锁应有电气安全装置(开关),当门未锁紧时,电气安全装置(开关)应使升降机停止运行;只有在重新锁上后,方可恢复升降机的正常工作。

3、吊笼顶活板门应有电气安全装置(开关),当活板门未关闭时,电气安全装置(开关)应使升降机停止运行。

4、吊笼顶活板门尺寸应至少为0.4m×0.6m,且不应向吊笼内打开。抵达活板门的梯子应始终置于吊笼内。

5、若在吊笼围壁上设有紧急出口门,其尺寸应至少为0.4m×1.4m,且应和吊笼内打开或是滑动式的,或提供其他通往导轨架或建筑结构物的安全通道。

3、防护设施

★施工升降机应设置地面防护围栏,且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1、施工升降机地面防护围栏应围成一周,高度应不小于2.0m,在其锁定的位置,用一个刚性的5000mm2的方形或圆形平坦表面将300N的法向力施加到门的任一面上的任何位置时,门应:

──能承受且无永久变形;

──弹性变形不大于30mm;

──试验之后工作正常。

当用一个刚性的5000mm2的方形或圆形平坦表面,将600N的法向力施加到门的任一面的任何位置时,门可不满足上述要求,但应保持安全。;

2、地面防护围栏应设有围栏门。围栏门应视为层门,符合全高度层门的要求。地面防护围栏及其关闭的门,其间隙、通孔和开口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但其与正常作业时的升降机运动件的距离不小于0.85m(额定速度大于0.7m/s时)或0.5m(额定速度不大于0.7m/s时)除外。

3、所有吊笼和运动的对重都应在地面防护围栏的包围内。

4、维护时为能从地面防护围栏门出入,围栏门应能从里面打开。

★地面防护围栏门应安装联锁保护装置,且灵敏可靠。

设置要求:地面防护围栏门应配备门锁装置,只有在围栏门处于关闭和锁紧位置时才能启动或保持吊笼的运行。

★地面出入口应设备防护棚,并应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1、地面进料口防护棚应设在进料口上方,宽度必须大于通道口宽度,长度必须符合防坠落半径要求,宽度应大于吊笼宽度。

2、当建筑物超过2层时,施工升降机地面通道上方应搭设防护棚。当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应设置双层防护棚。

3、建筑物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顶应采用双层防护设置。

4、防护棚的材质应坚硬、铺设材料应有防贯穿能力。

★施工升降机停层平台搭设应符合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1、停层平台应为独立受力体系,不得搭设在施工升降机附墙架的立杆上。

2、停层平台的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

3、装载和卸载时,吊笼门边缘与层站边缘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50mm。

★各层站入口处应安装层门,层门应起作用。

设置要求:

1、每个层站入口处应安装层门,层门应全宽度遮住开口,层门不应朝升降通道打开。

2、不应利用由吊笼运动所操控的机械性装置来打开或关闭层门。

★层门应符合规范要求,达到定型化。

设置要求:

1、层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2、全高度层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层门开口的净高度应不小于2.0m。在特殊情况下,当建筑物入口的净高度小于2.0m时,则允许降低层门开口的高度,但任何情况下层门开口的净高度均为不小于1.8m。(GB26557─2011第5.5.3.8.1条)

②正常作业时,关闭的吊笼门与关闭的层门间的水平距离应不大于150mm。否则应有措施使其符合要求,或者配备符合要求的层站入口侧面防护装置。侧面防护装置与吊笼或层门之间任何开口的间距应不大于150mm。

③层门关闭时应全宽度遮住升降通道开口。

④门关闭时,除门下部间隙应不大于35mm外,任一门与相邻运动件的间距有关的任何通孔和开口尺寸及门周围的间隙或零件间的间隙,应符合GB 23821─2009表4的规定。

⑤在层门锁定的位置,用一个刚性的5000mm2的方形或圆形平坦表面将300N的法向力施加到门的任一面上的任何位置时,门应:

───能承受且无永久变形;

───弹性变形不大于30mm;

───试验之后工作正常。

当用一个刚性的5000mm2的方形或圆形平坦表面,将600N的法向力施加到门的任一面的位置时,门可不满足上述要求,但应保持安全。

3、除了地面防护围栏外,可使用低高度层门,低高度层门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层门高度在在1.1m~1.2m之间。并应至少有防护栏杆、半高的中部横杆和至少高于地面150mm的护脚板。

②层门上部的外边缘与正常作业时的升降机运动件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0.75m;如果额定速度不大于0.7m/s,则此安全距离可为0.40m。

③当吊笼边缘与层站边缘或吊笼与层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150mm且无其他结构有效防护时,应配备层站入口侧面防护装置。

④低高度层门应配备可核验其关闭和锁紧位置的联锁装置。该联锁装置的动作应在吊笼门口处控制。用简单的方法应不能干扰该联锁装置的动作。

4、附着

附墙架采用非配套标准产品时,应进行设计计算。

设置要求:

1、附墙架应采用制造厂的配套标准产品。

2、当附墙架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时,应对附墙架另行设计计算。

★附墙架与建筑结构之间的连接方式及其角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设置要求:

1、附墙架与建筑物连接方式主要有:附墙架与墙上预埋件连接;用穿墙螺栓固定;预埋螺栓;与钢结构焊接。

2、附墙架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附墙架间距、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高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要求。

设置要求:

1、沿垂直方向的附墙架间距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2、最高附着点以上导轨架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5、钢丝绳、滑轮与对重

★对重钢丝绳应不少于两根且相互独立。

设置要求:悬挂用钢丝绳应不少于两根,且相互独立。若采用复绕法,应考虑钢丝绳的根数而不是其下垂的根数。应设置自动平衡悬挂钢丝绳张力的装置。任何弹簧都应在压缩的状态下工作。

钢丝绳不应存有磨损、变形、锈蚀等缺陷。

设置要求:

1、钢丝绳的安装、维护、保养、检验及报废应符合GB/T5972的有关规定。

3、如果整支绳股发生断裂,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4、如果由于外部磨损使钢丝绳的实际直径比其公称直径减少7%或更多时,即使无可见断丝,钢丝绳也应报废。

5、有波浪形的钢丝绳,如绕过滑轮或卷筒的钢丝绳在任何载荷状态下不弯曲的直线部分满足d1(公称直径)>4d/3(d为变形后的相对包络直径)或绕过滑轮或卷筒的钢丝绳弯曲部分满足d1>1.1d,则钢丝绳均予以报废。

6、有笼状畸变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7、有绳芯或绳股挤出(隆起)或扭曲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8、有扭结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9、钢丝绳的检验、报废应符合《起重机 钢丝绳 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的规定。

★钢丝绳的规格、固定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1、钢丝绳直径应不小于8mm。

2、钢丝绳末端连接(固定)的强度应不小于钢丝绳最小破断载荷的 80%。如果钢丝绳的末端固定在升降机的驱动卷筒上,则卷筒上应至少保留两圈钢丝绳。钢丝绳末端应采用可靠的方法连接或固定(见上图 ),如:

──金属或树脂浇铸的接头;

──带套环的编结接头;

──带套环的压制接头;

──锲形接头;

──钢丝绳压板(可使钢丝绳在卷筒上有保留圈的钢丝绳固定装置)。

不得使用可能损坏钢丝绳的末端连接装置,如 U 形螺栓钢丝绳夹。

★滑轮必须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

设置要求:

滑轮上的钢丝绳防脱装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引导钢丝绳上行的滑轮应防止异物进入;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钢丝绳脱槽。

★对重的重量、固定应符合使用说明书及规范要求。

设置要求:

1、若对重使用填充物,应采取措施防止其窜动。

2、应标明所需对重的总质量,每个单独填充物上应标明其自重。

★对重应安装防脱轨保护装置。

设置要求:

1、对重的上、下两端应设有合适的滑靴或滚轮导向。

2、对重应具有有效的装置使对重在导靴或滚轮失效时仍能保持在导轨上。

6、安装、拆卸与验收

★安装、拆卸单位应有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置要求:

1、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单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单位应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施工作业活动。

★在安装、拆卸施工升降机之前应编制专项方案并经审核、审批。

设置要求:

1、施工升降机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编制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程

来源:健康安全环保小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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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升降机安全与使用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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