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佛山日报全媒体 日期:2015-07-05 编辑:张琴 字号: TT
吊车施工压断高压线
涉嫌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罪 被检察机关批捕
佛山日报-佛山在线讯 记者吴振山报道:7月3日,南海检察院公布,该院对近10年来首宗过失破坏电力设备案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南海检察院审查查明,今年5月20日,犯罪嫌疑人潘某与南海区九江镇某工地施工方签定机械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潘某负责提供一辆25吨大货吊车给承租的施工方,每日出租方提供两名司机帮承租方吊建筑材料、建筑工具到工地进行施工。5月26日19时30分,潘某从九江镇该施工工地内驾驶一辆大货吊车来到工地门口处的高压电线下,将该工地上的建筑设备吊到旁边的一辆货车,其间由于操作失误,导致吊车的钢丝绳碰到架设在门口上空的三排高压线,致使九江变电站10KV上东线城东支线#9-#10杆三相导线断股,造成九江镇下北村、下西村、南乡村、上东村和儒林社区一带停电。据统计,停电时间为5小时,10579户停电,电量损失金额为51621元;而10KV上东线城东支线#9-#10杆三相导线出现断股,需要更换#7-#12导线,修复费用为118341元,共造成损失169962元。
据了解,潘某承认在其操作吊车吊臂的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未尽到观察义务,导致操作不当造成吊臂碰到高压线。目前造成电线修复损失及电量损失超过16万余元。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破坏电力设备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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